第(3/3)页 吴秀兰一回来便被明月拉到灶头那边,明月指着那个背篓。 天真睁着自己圆溜溜的大眼睛。 “娘,我和哥哥回来又捡到两只野鸡了,这两只野鸡就倒在路上,我们不捡它就要臭掉了。” 吴秀兰无奈,不是昨天才教训过吗,怎么今天又带回来了,不过自己闺女儿子这运气着实好,以前村里的猎人都没这么勤快带回来。 带都带回来了,还能怎么办,做饭呗,不吃难道跟闺女说的那样让这些肉臭掉吗? 这可是肉啊,肉啊! 所以吃掉才是最保险的行为,带回来不吃掉不是浪费吗? 中午,一家四口又美美的吃了一顿烧鸡。 王贵年极为淡定,瞄了瞄王旺粮一眼,发现自己这个蠢儿子拼命的扒米饭,那个蠢样子简直不忍直视。 不过蠢人有蠢福,这不又带回来野鸡让老爹享福了吗? 等于提前让儿子给自己养老了,不错不错。 可是他没发现,他吃肉的时候也是埋进碗里的,跟他儿子一模一样。 时间这么飞快流速,很快就来到了秋收,秋收无论是大人小孩都要下地,无论是割稻还是去大晒场晒,都是需要人手的。 这一个个孩子也是极大的劳动力。 最起码帮着翻谷子还是可以的。 男人们去割稻,女人们大部分也是在那里割稻,只有少部分女人来这边晒场指挥孩子们翻稻谷。 人们还是愿意去割稻的,毕竟割到的工分会多很多,有时候干的多满公分也不是问题。 秋收过后,大家差不多都黑瘦了一圈,连皮肤最白的王纪文知青都黑的跟鬼一样,与以往的风姿判若两人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