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六章:张潮与蒲松龄(3)-《锄清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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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扬州城内,有一豪宅,上书偌大“张府”二字。
    这家的主人,却是安徽歙县人张习孔。
    顺治六年张习孔考中进士,做了三年山东提学之后,因为目睹乡人罹难,于是遂以家母亡故回家守孝为名,辞官不做。
    张习孔隐居扬州,一心经营家业,不过是十数年间,竟然做成了远近闻名的大贾。
    五年前,听闻旧主明廷皇帝永历竟然被吴三桂用弓弦勒死,张习孔一病不起,未几就撒手去了。
    家业遂落到了长子张潮的肩上。
    张潮虽然出身大家,却颖异绝伦,好读书,博通经史百家言,弱冠补诸生,以文名大江南北。
    他参加过几次科考,却不知为何竟然不中,于是遂花钱买了一个翰林的官职,算作是自己的护身符,其后就无心官场了。
    此人不喜与官绅、富豪、贤士大夫交往,唯有怡情山色的世外居士,才能与他共饮。
    天色已经昏暗,张潮刚刚与一老道畅饮,这会道士醉了,他才回到自己的书房。
    书童红袖知道自家大少爷的习惯,每每从旁人处听得怀才不遇之人的际遇,总是要将它记述下来。
    这些年来,大少爷竟然集齐了厚厚的一本,已经有几十个活灵活现的人物故事了。
    能够陪在张潮身边的书童,自然也是饱学之士。
    书童红袖也明白,自家少爷的这一本《虞初新志》,与市面上的虞初志都不一样。
    (虞初,就是小说的雅称。)
    市面上的虞初志,大都或是虚假人物,或是隋唐故事,内容假大空,让人读之无趣。
    自家少爷的这一本,每一篇都是采取的近代人物,每个人都是活灵活现的真实故事。
    难能可贵的是,自家少爷不顾风险,将一个个遗民的悲惨遭遇,也记述其中……
    “红袖,磨墨,本少爷我又听到了一个口技者的故事,且让我先记下来!”
    张潮喝的头昏脑涨的,却犹自记着自己的虞初新志。
    红袖只得朝墨砚里倒了水,然后三指捏起墨锭,细心的研磨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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